• 使用條款

  • 在使用QURASUKI時,將適用本「QURASUKI使用條款」,因此請在使用前務必閱讀。
  • 本頁面的翻譯是基於生成AI的自動翻譯提供。對於翻譯文的準確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證,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僅為日文原文。如對內容解釋有疑義,應以日文原文為準。
  • 【第1條 關於本使用條款】
  • 1. “QURASUKI使用條款”(以下稱“本使用條款”)規定了QURASUKI(以下稱“本公司”)在其網站及應用程式(以下稱“本網站”)上提供的所有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使用者已同意本使用條款,並與本服務基於本使用條款成立使用契約。
  • 2. 本公司對於個別服務可另行制定個別條款或指導方針(以下稱“個別條款”)。不論名稱如何,個別條款均構成本使用條款的一部分(以下將本使用條款及個別條款合稱為“本使用條款”,而在提及不含個別條款部分時稱為“QURASUKI使用條款”)。此外,在個別服務中,除QURASUKI使用條款外,還適用該個別服務所定的個別條款,請同時確認其內容。
  • 3. 如QURASUKI使用條款與個別條款規定不一致時,應以個別條款為優先適用。
  • 4. 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務時,可能會利用第三方提供的服務。詳情請參閱「行為定向等」。同時,使用者在同意第1項本使用條款的同時,即視為亦同意「行為定向等」中「2. 關於使用第三方服務的使用者同意事項」。
  • 5. 本公司可在不取得使用者事先同意的情況下,根據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號)及其他法律規定,修改本使用條款。
  • 6. 即使本使用條款部分規定依據法律被認定為無效,其無效部分以外及本使用條款其他規定仍然有效。即使本使用條款中的部分規定僅對特定使用者無效或被撤銷,本使用條款對其他使用者仍然有效。
  • 7. 即使本公司未行使或執行本使用條款中規定的權利,也不應視為本公司已放棄該等權利。
  • 【第2條 定義】
  • 在本使用條款中所使用之術語,其意義定義如下:
  • 1. 「使用者」指不論是否完成用戶註冊,所有使用本服務之人士。
  • 2. 「註冊者」指完成用戶註冊手續而使用本服務(包括免費及付費功能所提供之服務)之人士。
  • 3. 「用戶註冊」指作為本服務用戶向本公司註冊之行為。
  • 4. 「企業/團體」指法人、社團、圈子等自然人所屬之組織。
  • 5. 「密碼」指註冊者在註冊手續中登記,或在註冊後變更手續中變更之,用以識別註冊者本人的一串文字及數字。
  • 6. 「註冊資訊」指註冊者在辦理用戶註冊手續或更新時所登記之資訊,如暱稱、電子郵件地址、密碼、住址、姓名、電話號碼、職業、企業/團體相關資訊等。
  • 7. 「申報資訊」指註冊者向本公司申報的除註冊資訊以外之資訊,如銀行賬戶、信用卡號碼等。
  • 8. 「取得資訊」指本公司所取得的有關使用者的所有資訊,除註冊資訊及申報資訊外,包括使用者之IP地址、使用狀況、歷史記錄、位置信息、使用裝置,以及若無法進行信用支付時的事實等。
  • 9. 「個人資訊」指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所定義之「個人資訊」。
  • 10. 「帳號」指使用者透過註冊所獲得之、使用本服務所必需的權限及識別資訊。
  • 【第3條 用戶註冊】
  • 1. 本服務可在不進行用戶註冊的情況下使用,但對於本服務中之特定服務或功能,則必須進行用戶註冊。
  • 2. 希望進行用戶註冊之使用者(以下稱「申請者」)必須同意本使用條款,並依照本公司規定的註冊手續辦理。
  • 3. 本公司可在用戶註冊前後,對申請者或註冊者所提交的申請內容或註冊資訊進行審核,如符合下列各項情形之一,本公司得自行決定不予承認或解除用戶註冊:
  • (1)申請者或註冊者不存在;
  • (2)申請時已受到第16條第1項規定的處分,或過去曾受處分,或符合或可能符合第15條各款規定之一;
  • (3)申請內容或註冊資訊存在故意虛假記載之情形;
  • (4)申請者或註冊者為未成年人、成年被監護人、被輔佐人或被幫助人,且註冊手續非由成年監護人辦理,或於註冊手續時未獲得法定代理人、輔佐人或幫助人同意;
  • (5)或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進行用戶註冊之情形。
  • 【第4條 付費服務】
  • 當使用本服務中本公司透過付費功能所提供的付費服務時,須遵守另行定之付費服務使用條款。
  • 【第5條 註冊資訊等之管理】
  • 1. 本公司對於因註冊資訊不準確或虛假而使註冊者遭受任何不利益或損害,概不負責。
  • 2. 註冊者須自行負責管理用於登入本服務之註冊資訊。
  • 3. 本公司在登入本服務時,若依規定方式確認所傳送之資訊與註冊資訊一致,則該登入應視為為真實註冊者所為,且視為註冊者本人所進行之使用。
  • 4. 註冊者如有註冊資訊變更,應立即依照本公司規定辦理變更,否則本公司將視為註冊資訊未曾變更。
  • 5. 因註冊資訊未變更,導致本公司通知等延誤、未送達或未履行,均不負責。
  • 【第6條 個人資訊之處理】
  • 1. 本公司將依據另行制定的「隱私政策」適當處理本公司所取得之個人資訊。
  • 2.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同意依「隱私政策」中本公司所取得個人資訊的第三方提供規定,將從使用者處取得之個人資訊提供予第三方。
  • 3. 為便於使用者間識別,使用者同意其暱稱及大頭照等可能顯示於本網站上。
  • 【第7條 申報資訊的變更及用戶註冊的解除】
  • 1. 註冊者如有申報資訊變更,應立即依本公司規定辦理,向本公司申報。若未申報,則本公司將視為申報資訊未變更。
  • 2. 因註冊者未申報申報資訊變更,導致本公司通知等延誤、未送達或未履行,則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3. 註冊者可依本公司規定辦理註銷手續以解除用戶註冊。
  • 【第8條 禁止轉讓等】
  • 1. 註冊者不得將本服務相關之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或設定質押等作為擔保。
  • 2. 除非本公司另有指定,註冊者之地位不得進行買賣、名稱轉讓或繼承。
  • 【第9條 聯絡或通知】
  • 1. 本公司將依其認為適當之方法向註冊者進行聯絡或通知。若本公司透過註冊資訊中所含住址、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或經本公司提供的應用程式送達聯絡或通知,則視為註冊者已收到該聯絡或通知。
  • 2. 除非本使用條款另有規定,使用者與本公司聯絡應透過詢問表單辦理。本公司不接受電話或上門聯絡。
  • 【第10條 本服務提供中斷等】
  • 1. 當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暫時中斷全部或部分本服務之提供:
  • (1)進行為提供本服務所必需之通訊設備等的定期保養或緊急檢查時;
  • (2)因火災、停電等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 (3)因地震、火山噴發、洪水、海嘯等天災導致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 (4)因戰爭、動亂、暴動、騷亂、勞動爭議等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 (5)或其他本公司因營運或技術原因認為有必要暫停本服務提供時。
  • 2. 本公司得在認為必要時,隨時在不經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服務內容,或停止、終止提供本服務。
  • 3. 即使因第1項各款或其他原因導致本服務全部或部分提供延遲或中斷,除本使用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對因此給使用者或第三方造成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 4. 即使本公司更改本服務內容或停止、終止提供本服務,除本使用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亦不對使用者承擔任何責任。
  • 【第11條 使用環境之整備】
  • 1. 使用者應自費並自行負責準備使用本服務所必需之所有通訊設備、軟體及其附帶之一切設備,並保持其處於可使用狀態。此外,在使用本服務時,使用者應自費並自行負責選擇電信服務或電信線路以連接互聯網。
  • 2. 使用者應參考有關機關等提供之資訊,根據自身使用環境,採取防範電腦病毒感染、非法入侵及資訊外洩等安全措施。
  • 3.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之使用環境不予干預,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 【第12條 自負責任原則】
  • 1. 使用者應自負責任地使用本服務,並對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所有行為及其結果負責。
  • 2.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如對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損害或不利影響,應自費並自行負責解決該問題。
  • 【第13條 智慧財產權等】
  • 1. 使用者所傳送(發佈)內容所涉及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該傳送(發佈)內容之使用者所有。但使用者應無償、非獨占地授權本公司在為維護、營運、改良或提供本服務所必需之範圍內,複製、公開、保存及修改該內容(以下稱「本權利」)。本權利不包括向第三方再授權(子授權)的權利。
  • 2. 使用者同意,當本公司行使前項所述與該內容相關之著作者人格權時,若該行使限於前項範圍內,使用者不主張該等權利。
  • 3. 如使用者同意「與官方帳號共享」,本公司有權在其官方社群媒體帳號上發佈該內容。此時,如有需要,本公司可對內容部分進行編輯或摘要,但必須在不損害使用者意圖範圍內進行。
  • 4. 如使用者希望刪除依前項發佈於官方社群媒體帳號上的內容,可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本公司在接獲申請後將迅速處理。
  • 5. 使用者對其傳送(發佈)內容,以及因使用、連接、違反使用條款或侵害第三方權利而引起或與之相關之所有索賠或要求,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並自費解決。
  • 6. 因應對前項索賠或要求而使本公司發生費用或支付賠償金、本公司支付之律師費用等,均應由該使用者負擔,本公司得向該使用者索取該等費用之總額。
  • 7. 使用者應知悉,本公司無義務保存使用者所傳送(發佈)之內容,使用者應視需要自行備份必要之內容。
  • 8. 本公司得因營運需要,閱覽使用者所傳送(發佈)之內容,如認定該內容違反本條款,得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之情況下,將該內容全部或部分設為非公開或予以刪除。
  • 【第14條 本公司的財產權】
  • 1. 除使用者所傳送(發佈)之內容及資訊外,本服務所含一切內容及資訊之財產權均歸本公司所有。
  • 2. 本服務或廣告中刊登及提供之內容受著作權法、商標法、外觀設計法等保護。
  • 3. 本服務及與本服務相關所使用之所有軟體均包含受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保護之財產權及商業秘密。
  • 【第15條 禁止事項】
  • 1.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 (1)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以下稱「他人」)之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2)侵犯或可能侵犯他人財產、隱私或肖像權之行為;
  • (3)提供特定個人之個人資訊;
  • (4)單一使用者持有多個註冊者身分(但本公司另有指定者除外)或多人共同持有單一註冊者身分之行為;
  • (5)以已被暫停或作廢之註冊者身分者代為註冊之行為;
  • (6)歧視、誹謗或損害他人名譽或信譽之行為;
  • (7)發送垃圾郵件、實施惡意軟體或網路釣魚攻擊之行為;
  • (8)提供或促進暴力內容之行為;
  • (9)實施仇恨言論、歧視或其他歧視性行為(包括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宗教歧視等)之行為;
  • (10)讚美或支持恐怖分子內容或恐怖行為之行為;
  • (11)進行騷擾、霸凌或恐嚇之行為;
  • (12)提供露骨性表現、兒童剝削、性虐待或性暴力內容之行為;
  • (13)篡改、刪除可存取之本服務內容或資訊,或他人內容或資訊之行為;
  • (14)冒充本公司或他人(包括為詐稱而對郵件標頭等部分進行加工處理)的行為;
  • (15)傳送有害計算機程式等,或使他人處於可接收狀態之行為;
  • (16)進行選舉預熱、選舉運動(包括類似行為)或違反公職選舉法之行為;
  • (17)未經許可向他人發送廣告、宣傳、招攬等電子郵件或令人厭惡之電子郵件(包括可能引起厭惡之電子郵件),或妨礙他人接收郵件,或請求連鎖轉寄或依該請求轉寄之行為;
  • (18)超出正常使用本服務範圍,給伺服器施加負荷或助長此類行為,以及以其他方式干擾、妨礙本服務運營或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 (19)散佈為解除或規避伺服器等之存取控制功能所需資訊、設備、軟體等之行為;
  • (20)複製、修改、轉載、改變、變更、逆向工程、反組譯、逆向編譯、翻譯或解析本服務所提供之功能之行為;
  • (21)未經本人同意或藉詐欺手段(包括所謂的網路釣魚及類似手段)取得他人註冊資訊之行為;
  • (22)出於營利目的,不論使用方式如何而使用本服務全部或部分(包括為此做準備)的行為(但本公司認可者除外);
  • (23)在法律規定要求向監管機關等辦理申報、取得許可等手續下,未履行該等手續而使用本服務之行為,或其他違反或可能違反該等法律規定之行為;
  • (24)妨礙本服務運營、干擾他人主導的信息交換或共享、損害信譽或侵犯財產權,從而對本公司或他人造成不利益之行為;
  • (25)長時間撥打電話、反覆進行類似詢問,或無正當理由強迫他人,從而嚴重妨礙本公司業務之行為;
  • (26)除上述各項外,違反法律或本使用條款(包括本公司另行定之指導方針)之行為,或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包括傳送或展示可能助長或誘發暴力之資訊或殘暴畫面,或招募心願自盡者等行為);
  • (27)以連結形式助長前述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包括他人實施該行為時)之行為;
  • (28)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成為使用者之行為。
  • 2. 如使用者屬於下列任一情形,則該使用者將無法使用本服務:
  • (1)黑社會組織;
  • (2)黑社會成員;
  • (3)準黑社會成員;
  • (4)與黑社會有關企業;
  • (5)所謂的“總會屋”等、標榜社會運動的惡勢力或特殊智力暴力集團;
  • (6)其他類似前款者。
  • 【第16條 用戶註冊解除等】
  • 1. 如本公司認定使用者之行為違反本使用條款,或認定使用者符合前條第2款所規定之情形,則本公司得依其認定,無需通知即透過本服務刪除或更改該使用者傳送(發佈)之內容、暫時中斷服務、解除用戶註冊(包括暫停註冊者之地位)及拒絕該使用者訪問本網站。
  • 2. 當本公司作出前款處分時,將依本公司所定方式將該事實通知使用者。
  • 3. 如本公司前款通知因使用者因素未能送達,則視為本公司於發送時使用者已收到通知。
  • 4. 對於依本條作出之處分,使用者不得提出任何疑問或投訴。
  • 【第17條 使用限制】
  • 1. 如使用者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本公司得不經使用者同意而限制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 (1)因蠕蟲病毒感染、大量郵件傳送路徑等原因,認定該註冊者的參與可能對第三方造成損害;
  • (2)無法透過申報資訊中所包含之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或本服務通知等方式與使用者取得聯絡;
  • (3)寄送給使用者的郵件被退回;
  • (4)或本公司認定存在其他緊急情形。
  • 2. 因本公司依前款規定限制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導致該使用者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損害者,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第18條 免責】
  • 1. 對於因使用本服務而發生之使用者損害,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 2. 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對第三方造成損害者,應自費並自行負責賠償該損害。
  • 3. 對於本服務因故障、錯誤、障礙等導致無法使用而引起之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 4. 本服務及本網站上之內容與資訊均以本公司當時所能提供之狀態為準。本公司對提供之資訊、使用者註冊或傳送(發佈)之文字、其他內容及軟體等之完整性、準確性、適用性、有用性、可用性、安全性及可靠性均不作任何保證。
  • 5. 本公司得適時向使用者提供資訊及建議,但對其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 6. 如本服務因任何外部因素而導致資料損毀等情形,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7. 如使用者與本公司間基於本使用條款所成立之契約屬於消費者契約(參照《消費者契約法》(平成12年法律第61號)第2條第3款)之情形,則本使用條款中完全免除本公司責任之規定不適用;對於本公司因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而應承擔之賠償責任,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本公司僅以使用者直接且實際遭受之損害為上限承擔賠償責任,並對因特殊情形而產生之損害(包括可預見或可預見之情形)不承擔責任。
  • 【第19條 關於開發中之服務】
  • 1. 本公司得將開發中之服務作為本服務之部分或獨立之服務提供。
  • 2. 使用者理解,由於開發中之服務的特性,可能包含漏洞、瑕疵、誤作動等使其無法正常運作之問題。
  • 3. 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不經事先通知,隨時更改開發中之服務內容,或停止、終止該服務之提供。
  • 4. 本公司對於開發中之服務之完整性、準確性、適用性、有用性、可用性、安全性及可靠性均不作任何保證。
  • 【第20條 準據法】
  • 本條款應依日本法律解釋並受日本法律管轄。
  • 【第21條 管轄法院】
  • 如使用者與本公司間發生訴訟需要時,雙方同意以本公司所在地的管轄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協議管轄法院。
  • 2025年1月11日 修訂
  • 2024年11月01日 制定